進口越馬雙印瓷磚課反傾銷稅

新聞媒體 2021-09-29

財政部關務署昨(27)日公告對自印度、越南、馬來西亞及印尼產製進口陶瓷面磚課徵反傾銷稅,並給予約一周緩衝期,自今年10月4日實施,為期五年。其中課徵稅率最高者為印度部分廠商的20.07%。

關務署說明,此案經財政部及經濟部分別完成傾銷事實、產業損害的終判,部分涉案廠商確有傾銷情事,且其傾銷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另依經濟部提供諮詢意見,並無充分證據顯示若課徵反傾銷稅,會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有明顯負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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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課徵稅率及廠商方面,大致上與財政部先前終判的傾銷差率一致,差別處僅在於將部分涉案廠商屬於關聯集團的公司,也一併正面表列出來。

其中,印度有三家涉案廠商經調查無傾銷事實,稅率為0,其餘廠商的反傾銷稅率為20.07%;越南有六家廠商稅率為0,其餘稅率則在2.23%至19.41%之間;馬來西亞涉案廠商稅率皆為7.78%;印尼涉案廠商課徵稅率皆為16.83%。

關務署表示,我國廠商進口涉案貨物時,須提交個別廠商生產並直接出口至我國的相關進口證明資料,經海關審核後,才能適用個別廠商稅率,否則將依其他廠商較高稅率課徵。

此案在調查過程當中,正反意見激烈交鋒,正方認為進口陶瓷面磚衝擊國內產業甚鉅;反方進口商則認為,若對印度等四國課徵反傾銷稅,恐遭致對方貿易報復,政府應審慎考量,也有印尼台商大喊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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