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網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中華民國萬萬稅,尤其是房地產牽涉到的法規尤其複雜,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表示,父母將不動產贈與子女,常見方式,每年244萬免稅額逐年贈與,但仍須留意印花稅、契稅、土增稅等問題,且倘若子女未來售屋,恐面對高額房地合一稅,所以一般都會建議「用買賣替代贈與」。
陳俊宏表示,贈與不動產,土增稅須依一般稅率、以漲價倍數課徵20~40%累進稅率,契稅為房屋評定現值6%、印花稅則依房地現值總額的1‰課徵,由申請物權登記人繳納。
贈與人則需負擔贈與稅,依照「房地現值總額-244萬免稅額-受贈人稅負」算出贈與淨額,再依照級距繳納10~20%的累進稅率,贈與淨額2500萬元以下為10%、2500至5000萬元為15%、超過5000萬元以上則為20%。
若父母想過戶房產給子女,陳俊宏也提供兩種節稅方法如下:
一、每人每年有244萬贈與免稅額,由於配偶間贈與不課徵贈與稅,因此房產所有權人可以先過戶部分產權給配偶,兩人再贈與房產給子女,就可享受合計488萬元的免稅額,降低贈與稅負擔。
二、透過將房子產權分割,每年過戶房地現值總額244萬元內的產權持份給子女,分年贈與直到完成所有產權移轉,就可省下贈與稅。只是以上兩種方法,將增加每次產權移轉的代書與地政規費,這些成本也要記得一併考量。
不過,他也提醒,如果父母贈與子女不動產,依現行稅制,子女若將不動產再行出售,須依法課徵房地合一稅,房地合一稅的基礎,就是「買賣價金-取得成本」,倘若是贈與取得,國稅局將依贈與時的「房地現值」作為取得成本,一般僅市價的1/3~1/2,恐被課徵破百萬以上的高額房地合一稅。
倘若想要免除高額房地合一稅困擾,陳俊宏建議,若子女有穩定收入或定期還款能力,也可以採用二等親買賣,由父母將房產賣給子女,子女支付價金給父母,不足部分再向銀行貸款,雖然父母的售屋所得需納稅,但不必繳納贈與稅,若符合條件還可適用土地增值稅10%自用優惠稅率,節省一半以上土增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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