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電商開立雲端發票 應透過e-mail載具儲存

新聞媒體 2023-08-10

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境外電商營業人銷售電子勞務給境內自然人應開立雲端發票,並透過電子郵件載具儲存雲端發票,請民眾消費時務必提供正確的電子郵件信箱予境外電商營業人,以免影響兌領獎權益。

國稅局說明,當民眾電子郵件載具所儲存的雲端發票中獎時,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會主動寄送中獎通知至民眾留存的電子郵件信箱,點選中獎通知信內的連結,取得整合服務平台發送之一次性密碼,持此密碼至超商列印中獎發票證明聯,即可在兌獎據點領獎。

另外,民眾還可選擇更便捷領獎方式,將境外電商電子郵件載具歸戶至手機條碼,再選擇下載「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金融機構帳戶,App「發票存摺」功能會顯示已歸戶的雲端發票,在各期統一發票開獎後自動對獎,並顯示是否中獎及中獎金額資訊,民眾點選「我要領獎」可即時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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