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27)日公告,元大投信兼營期貨信託事業,其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有效性不足,違反期貨管理法令,因此,處36萬元罰鍰,及命令委託非公司財報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的會計師,專案審查改善後的內控制度,並出具審查報告。
金管會表示,元大投信辦理期貨信託基金的追加募集配售作業,有下列內控制度設計及執行有效性不足的缺失。
推薦
包括第一,內控制度未明訂基金配售原則,對不同基金間以及參與證券商間的配售計算基礎,有不一致情形。
第二,辦理期貨信託基金的追加募集配售作業,沒有留存決定配售方式的簽核紀錄。
第三,內控制度未建立申購人的審核機制,在超額申購時有配售給金控法規定的利害關係人,易致利益衝突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