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今年5月需申報110年度營所稅,主要新制包括企業需分開計算房地合一2.0稅負並填寫申報書;若擴大書審制企業受疫情衝擊,所得稅負可減免兩成;另企業有財務困難或受疫情衝擊皆可申請適用延期與分期繳稅。
我國房地合一2.0自2021年7月1日施行,營利事業今年報稅適用,若去年下半年有出售房屋、土地、房屋使用權、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且交易標的為2016年後所取得,則屬於房地合一2.0範圍,持有五年內短期交易將課重稅35%以上,持有兩年內適用45%。
若企業去年有房地合一2.0案件,今年報稅應填寫交易所得或損失,按規定稅率分開計稅後,再將交易所得(或損失)與稅額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並且採合併報繳。
官員指出,所謂房地合一2.0所得額仍屬於營所稅額,因此企業如果有投資抵減稅額,也可拿來抵減房地合一稅額,另房地合一所得與稅額也要計入企業基本稅負制(AMT)計算,若基本稅負超過營所稅負,則需補繳差額稅款。
另因應去年全國三級警戒期間重創內需產業,不少旅宿、餐飲、零售業深受疫情衝擊,財政部也訂定,若110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109年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三成以上,適用擴大書審制企業的純益率標準可依照80%計算,等於所得稅負打八折,即為減稅兩成。
官員也表示,企業今年報稅可依紓困條例規定申請延分期繳稅,最多可延長一年或分36期(三年)繳稅。現行紓困條例施行期限為今年6月30日,而我國立院近期審查延長紓困條例施行期間至明年6月30日,已逕付二讀,若完成三讀,企業明年報稅也能繼續適用。
此外,近期我國修正稅捐稽徵法後,依子法規,企業未來只要有財務困難像是連續四個月營收淨額(或機關團體連四個月總收入)合計較前一年同期減少三成以上,或是受國稅局臨時查核要補稅200萬元以上者,皆可申請分期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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