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符合相關條例規定 報稅時可從所得總額中減除一定比例 最高分別達500萬元、300萬元
經濟日報 記者許如鎧/台北報導
5月報稅季來臨,不少人關注自己綜所稅申報能扣除多少所得額,除常見的捐贈扣除額、災損扣除額等,投資生技醫藥、新創事業的「天使投資人」,也能從所得總額扣除,節稅更有感。
政府為改善新創事業初創期籌資困難,及延續生醫產業長期研發投入資金需求,立法提供願承擔較高投資風險的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以鼓勵投資人支持新創事業與生醫產業。
依《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規定,個人以現金投資未上市或未上櫃的生技醫藥公司,對同一公司當年度投資金額達100萬元,並取得該公司新發行股份,持有期間達三年,就可以投資金額50%為上限,持有滿三年當年度起兩年內,自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每年可減除金額合計最高500萬元。
前述生技醫藥公司定義,指設立十年內的研發製造新藥公司,或設立五年內的受託開發製造生產新藥公司。
而依《產業創新條例》規定,以現金投資成立未滿兩年,經主管機關核定的國內高風險新創,且對同一公司當年度投資金額達100萬元,並取得該公司新發行股份,持有期間達兩年,就可以投資金額50%為上限,在持有滿兩年當年度起,從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每年可減除金額以300萬元為限。
目前生醫條例施行期間至2031年12月31日為止;產創條例的施行期間則至2029年12月31日為止。有從事相關投資的納稅人,可好好把握適用期間。
此外天使投資人若要申請適用租稅優惠,在持有股份期間達標的隔年元月底前,公司應檢附核定函或核准函等證明文件,向國稅局申請核發「個人股東投資自綜合所得總額減除證明書」,投資人才能適用租稅優惠。
財政部也提醒納稅人,生醫條例、產創條例雖同為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但在投資對象、可減除年度、持有時間、可減除金額上限等條件皆有差異,應視個別情況適用相關租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