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令:105年7月27日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第43條之3條文,自112年度施行;106年5月10日修正公布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部分條文,自112年1月1日施行

稅務會審 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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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民國111年1月14日院臺財字第1100041879號

105年7月27日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第43條之3條文,自112年度施行;106年5月10日修正公布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部分條文,自112年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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