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保障高齡消費者,金管會擬將壽險投保評估門檻一律拉齊到65歲,行銷人員及壽險公司核保時必須確認65歲以上保戶,有沒有分辨不利自己投保權益的能力,即有沒有足夠的知識、判斷能力、神智清不清楚等,並要作成評估紀錄。
現行投資型保單是65歲以上投保就要評估投保適當性、要錄音錄影,且要事後電話訪問,確認投保意願;若是投保有解約金的傳統型保單,評估門檻則是70歲,且年繳10萬元或躉繳100萬元以上的保單,保險公司要在保單契撤期間,確認70歲以上長者的投保意願。
據了解,金管會近期規畫將所有投保評估門檻,一律拉齊到65歲,無論是投保投資型保單或是有解約金的傳統型保單,只要是65歲以上,壽險公司銷售人員、核保人員都要確認其投保當時是否有分辨能力,是否買到適合的商品,即避免長者有金融知識不足、思考速度不敏捷、理解力已不足、或情緒低落等情況,投保不適合其年齡及需求的保單。
也就是65歲以上長者投保保單時,若已無法判斷不利自身權益的情況,壽險公司即不可以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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