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低稅負制最快2023年上路財政部密切關注

新聞媒體 2021-10-14

國際合作加重反避稅,多達136國達成共識,預計最快2023年推行「全球利潤分配稅制」及「全球最低稅負制」,財政部表示,已持續關注一段期間,將留意最新發展,分析與國內現行稅制的異同,不會置身事外。

屬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行動方案包容性架構下的140個成員國,其中136國已達成共識,同意未來執行「全球利潤分配稅制」及「全球最低稅負制」,因136國已涵蓋全球GDP的9成以上,被視為代表全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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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0月8日公布的最新聲明,「全球利潤分配稅制」鎖定全球收入超過200億歐元且利潤率超過10%的超大型跨國企業,就其超過10%的超額利潤中的25%分配予市場國課稅,以彌補數位經濟對傳統課稅制度造成的破壞。

「全球最低稅負制」對象鎖定全球營收超過7.5億歐元企業,門檻更低,稅率訂為15%,當跨國企業於單一國家負擔的實質有效稅率低於15%,假設僅13%,跨國企業母國有權可就差額2%對企業課稅,以解決跨國企業享受過度租稅優惠現象。

OECD預計11月進一步公布細節法規架構,2022年啟動多邊公約的協議與簽訂,136國將於2022到2023年修法,於2023年後開始推行。

對此,財政部官員表示,已持續關注兩項稅制發展一陣子,大致對照與台灣現行稅制的異同,舉例來說,在「全球最低稅負制」方面,台灣現行自己有的最低稅負制及將上路的「受控外國公司」(CFC)制度,已能涵蓋部分「全球最低稅負制」效果,對台資企業滯留在免稅天堂地區的獲利課稅,對過度享有租稅優惠的企業徵稅。

但對台資企業前往租稅優惠很多的國家做生意,台灣就課不到稅,這塊就與「全球最低稅負制」的設計有落差。由於OECD的相關細部規範目前都尚未定案,會持續關注,因應國際反避稅趨勢發展做出調整。

勤業眾信會計師徐有德表示,雖然台灣非OECD包容性架構成員,目前也尚未確定是否跟進稅改,但即使不跟進,達適用門檻的台資跨國企業,仍可能被課徵全球最低稅負,無法全然置身事外,呼籲應著手思考並評估潛在影響及因應方案。

資誠全球稅務服務主持會計師曾博昇則分析,「全球利潤分配稅制」門檻較高,估台資企業只有1家會入列,但因應「全球最低稅負制」及台灣本身的CFC法案,台商仍須事先謹慎評估衝擊,尤其是透過低稅率或免稅天堂國家進行轉單並留有利潤,在某些國家設有境外總部或製造並享受租稅優惠的企業。

安侯建業(KPMG台灣所)會計師丁傳倫指出,因至東南亞國家設廠,享受當地政府給予的所得稅減免及優惠,或是在免稅或低稅天堂設立控股公司的台資企業,也都可能受到影響,應積極管理稅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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