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繳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3,000萬元,負責人遭限制出境,公司廠房、設備及銀行存款陸續遭行政執行分署扣押、拍賣。公司負責人後來提供第三人的銀行定存單擔保,台北國稅局才解除其出境限制。
行政執行分署已經執行拍賣,清償了1,500餘萬元欠稅款。公司負責人為拓展海外業務急需出國,為了解除限制出境,拿來第三人的銀行定存單擔保,辦妥相關擔保設定手續後,台北國稅局解除負責人的出境限制。
台北國稅局指出,欠稅已獲擔保,但行政執行程序不因此而停止,如果沒有繳清欠稅款,行政執行機關還是會依法就擔保品進行執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