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券商「邊喊多、邊賣股」有坑殺股民之嫌的兩手策略讓金管會開始緊盯。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22日指出,近十年被金管會、證交所認定報告有瑕疵的家數達九家,其中有二家被處分「警告」且限期改善,依證交法第65、66條違法券商最重會被處以撤照、停業、解除董事、監察人、經理人職務。
近期外資出具報告喊多台積電,甚至有些券商還喊至每股目標價900元,但卻18天連賣台積電,使得台積電被殺到500多元,引發立委關注,認為金管會應介入監管這種市場亂象。
高晶萍表示,近十年有九家外資報告因有瑕玼被金管會與證交所處分,其中有兩家處以警告、一家糾正、六家注意改善。這三種處分中,最重的是警告,其中一家是被發現研究報告發布前就先給客戶,另一家則是未依研究報告來辦理推介,也就是研究報告看好某幾檔個股,但卻與推介的不符。
證期局指出,券商自營部分,公司對自營部位的買賣、執行都有既有的內控制度規範,若沒有照自營投資程序就會有缺失。至於若自營部與推介給客戶的方向相反是否違規?證期局指出,若是各自符合內控流程,就不會有違規的缺失。
證期局指出,目前公開資訊觀測站有澄清專區,若媒體引述差異引起投資人誤解,券商也要澄清,或者澄清非他出具的報告。
證期局指出,2014年4月間就發生過格勞克斯公司發布F-再生(上市公司目標價為零元的研究報告,致股價大幅下跌,經查涉違反證交法第155條第1項第6款散布不實資料之情事,金管會也在同年5月間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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