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傅沁怡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今年所得稅申報期維持法定申報期間一個月,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採用網路申報,應於6月30日前將相關附件資料寄交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
或者可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於6月29日前上傳提供,上傳後請務必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查詢,確認相關資料是否上傳成功。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完成網路申報後,如為會計師簽證之結算申報案件,應依前揭期限內送交會計師簽證報告書,逾期提供者將視為普通申報案件,不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有關盈虧互抵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