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結束,金管會年終加速開罰,在12月最後一周連開10張單,使得金融業2021年罰鍰金額衝上史上新高,總計全年共有364件、金額達3億3,434萬元,而金管會編列2021年罰鍰預算數為2億5,135萬元,目標達成率133%。
金管會罰單新高原本在2020年創下,當年共開出347件、3億2,613萬元的罰單,然而,銀行局在12月28日開出一張大單1,400萬加上二張小單共2,000萬元,保險局則在12月30日年終結束前新增兩大張罰單,對7家金融機構開鍘、罰單金額共達2,040萬元,證期局也在12月28日及30日開出48萬、24萬元小額罰單,三局一起在年末出清,推升了2021年總罰鍰上衝3億3,434萬元,超越了2020年。
針對2021年罰鍰金額創新高,金管會官員分析,若看總裁罰件數並沒有顯著提高,主要是銀行法、保險法等修法提高罰度、罰鍰;舉例來說,銀行法未修法前,裁罰上限是2百萬至1千萬元,但2019年修法後大幅提高上限1千萬至5千萬元,並於2020年開始適用,等於擴大五倍之多。
另外,為整肅金融業理專A錢歪風,金管會近三年開罰不手軟,只要一有理專A錢爆發,銀行就會被重罰,包含台新銀行理專弊案挨罰3,000萬元、中信銀理專弊案挨罰1,400萬元等等,金管會針對理專弊案開出的罰單幾占總罰鍰數近15%,理專十誡也讓銀行紛紛加強內控防弊機制。
再細看2021年金管會所開出的3億3,434萬元罰單中,以保險局出手最重,累計全年開罰1億3,540萬元,其次為銀行局,累計開罰1億1,289萬元,第三為證期局開罰8,605萬元;三局合計開出364件罰單。
金管會說明,裁罰金額統計有二種,一種是以金管會轄下三大業務局(銀行局、保險局及證期局)為計算主體,而金管會每年編列罰鍰預算數,即以此為計算單位。
一種則是以「產業」被罰情況統計,這部份不限金融業,還包括上市櫃公司。像2020年著名的大案就是大同被抓到有違法中資假冒外資(新加坡商)身分持股達5.87%,因而該中資被罰新台幣2,500萬元、並停止股東權利及限期於六個月內出清持股。
金管會官員說明,若是以金管會三大局為計算主體,開罰對象除「金融三業」、「上市櫃公司」,還包括:「未上市櫃公司之公開公司」及「其它」(如會計師、財團法人)之違規裁罰。
金管會強調,開罰不是重點,金融業者行為的導正,才是監理的真正目的!祭重罰主要希望受罰業者能夠儘速落實改正相關缺失,重視及保護客戶權益、維持金融市場秩序;金融業吸納保管大眾資金,肩負更多的社會責任,更應重視建立並落實內部控制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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