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今天宣布18日至28日高中職以下停課,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財政部重申,雇主如果在防疫照顧假期間給薪,可以提供雙倍給付薪資從所得額中減除,用租稅誘因鼓勵企業給薪。
為防疫需要,台北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今天都宣布高中職以下學校自5月18日至5月28日停課,學生家長如果有照顧學童的需求,可以申請防疫照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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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為提高雇主給付薪資誘因,使其參與防疫,按照去年2月制定公布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紓困特別條例)」第4條,員工請防疫照顧假期間,雇主如果仍願意發放薪資,未來申報營所稅時,這項費用可加倍於計稅時扣除。
也就是說,假設雇主4天給薪新台幣1萬元,正常情況計稅時只能核實扣除1萬元薪資成本,但如果是防疫照顧假期間的薪資,則可以加倍以2萬元扣除,降低應稅所得,達到減輕稅負效果。
財政部進一步解釋,申請適用紓困特別條例第4條規定的雇主,應在辦理該年度所得稅結算、決算或清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並檢附請假紀錄、薪資金額證明、計算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