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兼固本,支持台西發展,推動電漁共生

工商法遵 2022-11-05
為持續推動能源轉型,並照顧在地鄉親生計,經濟部全力協助雲林台西改善當地基礎建設,聽取各方不同的意見和心聲,提報「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台西區綠能園區電漁共生推動方案」(下稱本方案),經過各部會討論,昨(3)日行政院正式拍板定案。

雲林離島工業區台西區土地面積約1,163公頃,自84年即由經濟部同意雲林縣政府自行開發,歷經多年招商均未能如期開發,現況大多維持漁業養殖使用,直到近年能源轉型政策的催化之下,台西鄉得天獨厚的日照條件,將為地方發展帶來一道新曙光,以複合式利用型態協助太陽光電達成2025年20GW目標。

今(111)年8月行政院蘇院長視察台西時表示,因應新時代的挑戰,如何運用新科技及新方法至為重要,這次推動的台西綠能園區方案,則建立「新電漁共生模式」,引進光電產業,也尊重漁民選擇,讓繼續從事養殖工作的漁民維持漁保資格,還能有額外的地租收入,且為地方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同時亦加速國家綠能產業發展,共創地主、業者、政府「三贏」的局面。

本方案上路之後,台西區未來發展將獲得解套,區內土地使用型態,將回歸依地主發展需求,地主可選擇繼續維持養殖使用、漁業為主光電加值,或產電為主漁業為輔之「電漁共生」、單純作發電使用等四種模式。在這四種土地使用模式之下,既有漁民可以繼續從事養殖,原有權利義務不會受到影響,而光電業者可依實際設置需求,自行整合土地後,依循電業法籌設相關程序,申請電業籌設許可。

此外,考量土地整合不易,為確保地主權益並加速案場開發,針對光電案場設置,經濟部強調,將尊重地主和業者發展意願,希望在轉型電業發展的同時,也能夠保留原本在地文化、兼顧漁民權益。為避免後續光電業者個別整合造成土地失序發展,後續將由經濟部與縣府組成工作小組共同研商,以協助地方推動太陽光電發展各項工作。

經濟部表示,為提供健全的綠能發展環境,台電公司已於110年完成橋村、口湖系統分群工程,111年也將持續強化台西區周邊電力網工程,以及規劃興建配電變電所,至於台西區內饋線系統、升壓站等光電發展必要設施建置,將由經濟部協助整合業者出資興建,以確保光電進駐後,順利併聯將電送出。

經濟部並指出,本方案核定實施後,未來光電業者可自行與私有地主協商發展電業,透過漁電共存的方式,促進土地運用,進而串連綠電、養殖、生態及觀光等在地機能。期望本方案推動後,能為台西鄉光景帶來新的面貌,創造地主、業者及政府三方共贏的榮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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