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公會表示,過去銀行信託部門要寄送「信託財產運用狀況對帳單」,因法規嚴格,不能外洩資料,因疑作業上很僵化,只能由信託部門寄送,但信託部門人力本就配置不多,寄送對帳單,增加信託專責部門的作業負擔。
信託公會表示,目前在法規規定下,銀行的信託部門寄送對帳單很繁複,造成實務上信託部門只能單獨寄送部門客戶對帳單,或由信託部門總籌彙整印製整體銀行或證券商的綜合對帳單方式辦理,造成不小的作業負擔。
信託公會為執行推動信託2.0政策,已在2021年研提「發展以信託為商品整合平臺概念,可以共用客戶資訊及行銷贈品等內部資源」的建議,金管會也已開放信託業行銷推廣等活動贈品或其他利益金額的上限,將原本只有安養信託業務推廣活動的贈品金額上限自新台幣200元提高至500元,且放寬「一般信託業務」也可提供最高新台幣200元的贈品或其他利益。
信託公會指此次再建請主管機關評估開放共用信託客戶資訊的可行性,信託公會於今年上半年持續強化「建議適度放寬信託部門,在取得客戶同意之情形下,得與其他部門交互揭露、利用客戶往來、交易資料」的法規研析意見等努力下,除了這次放寬對帳單寄送規定外,並可就開放共用客戶資訊,提供信託公會指示辦理事項,未來對於信託客戶的服務,將可更多元性及全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