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10駕訓班如未辦公司或商業登記准免辦營業登記免課營業稅

最新法令 2021-06-18
主旨:民營汽車駕訓班(以下簡稱駕訓班)從事汽車駕駛人訓練業務,如未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者,准免辦營業登記免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但應就其所得課徵負責人綜合所得稅。說明:二、本案交通部及教育部鑒於駕訓班從事汽車駕駛人訓練與修護訓練同具有社會教育及補習教育功能,尚不宜將其定位為營利事業而規定其應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爰依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5款及第29條規定函釋如主旨。(財政部83/08/25台財稅第831603968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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