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停課家長請防疫照顧假財政部:雇主若支薪可減稅

新聞媒體 2021-05-18

雙北宣布高中以下學校18日至28日停止上課,財政部賦稅署今(17)日表示,若家長需照顧子女而申請「防疫照顧假」,雇主在防疫照顧假期間給薪,可適用紓困特別條例,給付薪資可雙倍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台北市、新北市今天宣布,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自5月18日至28日止停課,遠距教學不到校。家有12歲以下兒童或國高中以下身心障礙子女需照顧者,可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但不強制雇主給薪,可由勞資雙方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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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中心指揮官陳時中稍早也在記者會中表示,三級警戒區域因疫情嚴峻且緊急,地方政府有快速防堵疫情的必要,已宣布停課措施,已請雙北審酌學生受教權及照顧做好妥適安排,父母有照顧需求,可比照去年標準給予防疫照顧假。

防疫照顧假雖不強制雇主給薪,但為鼓勵雇主仍在員工請防疫照顧假期間支付薪水,紓困特別條例中提供租稅優惠。

賦稅署副署長李怡慧表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可申請防疫照顧假,即可適用紓困特別條例,期間雇主支薪在申報當年度所得稅時,可就給付薪資金額200%,自所得額中減除,達到減稅效果。

李怡慧表示,紓困特別條例施行期間是自2020年1月25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過目前行政院已通過延長一年,待立法院同意後,這項租稅優惠將可再延至明年6月30日,期間皆可適用。

財政部表示,申請適用紓困特別條例給付薪資加倍扣除的雇主,應在辦理該年度所得稅結算、決算或清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並檢附請假紀錄、薪資金額證明、計算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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