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國庫支付業務眾多,為省紙減碳、提升效率,近年力推電子化,每年因此可少印出700萬張表單;近日再放寬電子支付限額至新台幣1000萬元,估再減少9000件紙本支付,推升電子化比重至98.87%。
財政部國庫署1993年7月實施國庫支付電子化作業,將龐雜國庫支付作業中的各式憑單改以電子化方式傳送、儲存,截至2019年電子化比重已達98.05%,每年省紙700萬張,若疊起來高度接近2棟101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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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署副署長顏春蘭表示,考量支付安全,電子化支付設有最高限額,最早為10萬元,之後經歷6次調整至500萬元,4月6日再度進行調整,將限額倍增至1000萬元,估計可再促進9000件支付憑單電子化。
顏春蘭指出,粗估有111個支付機關、企業或個人可因此受益,完全以電子化完成支付作業,進而使整體國庫支付電子化比重再提升0.82個百分點至98.87%;後續希望逐步提高電子化支付限額,以拉升電子化支付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