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錯發票沒那麼恐怖報備更正即可

新聞媒體 2021-02-24

台南一家牛排店賣出430元餐飲,錯開出30萬420元的發票,擔心要繳1.43萬多元的營業稅,急尋消費者取回發票。南區國稅局官員指出,國稅局不會要店家繳1.43萬多的營業稅的,店家只要向所屬稽徵所報備並更正即可,仍按430元收21元營業稅。

開錯發票,店家大驚。官員卻淡淡的說:「常有的事。」只是對店家來說第一次發生,不知如何處理,才會驚惶失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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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說,以台南牛排店誤開發票為例,當然最好是能取回錯開發票作廢,重開一張。但是消費者如果是付現,吃完就走,恐怕也很難找回。這時,應儘速主動向所屬國稅局的分局或稽徵所報備開錯了,並更正實際交易資料。

官員說,這個報備更正的程序很簡單,店家說開錯了,國稅局查核一下,認為消費者不可能吃到30萬元,就認了。店家主張正確發票金額應為430元,國稅局就相信了,不會去質疑。

之後,按430元認定應繳營業稅。430元÷(1+5%)×5%=20.47元。

但是,如果牛排館常錯開發票,一年內錯開三次以上,第三次起就要受罰。官員說,一年是指第一張錯開發票起一年,例如2021年2月8日錯開第一張發票,在2022年2月7日前總計錯開三次,第三次要受罰。

怎麼罰?官員指出,以錯開金額為處罰基準,按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處1%罰鍰,假設錯開金額是30萬420元,這是含稅價格,要先反推銷售額,30萬420元÷(1+5%)=28萬6,114元。28萬6,114元銷售額×1%=2,861元。「罰款是2,861元。報備更正後雖然要繳罰款,但總比繳1.43萬多元營業稅低多了。」

官員指出,而且罰款訂有上限,最高只處1.5萬元。也訂了下限,最低罰款是1,500元。

官員再次強調,錯開發票不用緊張,更正報備即可,國稅局不會硬要按收銀機統計金額計算營業額,而會按更正金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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