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障礙者獨自行走時,會遇到各種不利情況,可藉由觸覺、聽覺及視覺等方法從環境中取得應注意資訊。因此發展出可透過使用白手杖、鞋底觸覺及透過使用剩餘視力辨識導盲磚達到引導功能。導盲磚能協助一般視覺障礙者透過凸起的觸覺外形與視覺對比達到引導的目的。為維護視障者行的安全,標準檢驗局參考ISO國際標準於本(109)年5月8日修訂公布CNS 15933「視覺障礙者之協助性產品-導盲磚」國家標準,供各界參考依循。
標準局表示,CNS 15933導盲磚標準,修訂重點如下:
(1)高度:考量高度對脊椎損傷者的影響及實務上人行道採用高壓混凝土導盲磚為一體成形,故規定高度應在4 mm~5 mm之間,在非常平坦的室內環境中最好採用4 mm高度,以協助視覺障礙者安全及獨立移動能力。
(2)導盲磚型式:分為警示型式與引導型式,警示型式可裝設於地面路緣、車站月台、樓梯及電梯等設施的周遭,用於提醒對危險、交叉口或方向改變點的注意;引導型式用於指示行進的方向。2種型式均可用於室內或戶外無足夠指引訊息之環境中,並需裝設在平坦的表面,讓視覺障礙者不會因為不規則路面而影響辨識。
(3)增列防滑性試驗法:不同材料之導盲磚其防滑性因使用環境、功能需求及個人因素等考量而有所不同,提供防滑性試驗法可作為業者依使用環境自主檢測。
標準局提醒,雖然導盲磚係供視覺障礙者使用,但導盲磚的設計及安裝應將行動不便人士之需求納入考量。
相關標準已置放於該局「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網址如下),歡迎各界上網查詢閱覽。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王副局長聰麟
辦公室電話:02-2341711 行動電話:0963132388
承辦單位:第一組科長何秀美
辦公室電話:02-33435111 行動電話:0978500858
電子郵件:hm.ho@bsmi.gov.tw
新聞聯絡人:林靖諺
辦公室電話:02-23431759 行動電話:0976425601
電子郵件:chingyen.lin@bsmi.gov.tw
標準局表示,CNS 15933導盲磚標準,修訂重點如下:
(1)高度:考量高度對脊椎損傷者的影響及實務上人行道採用高壓混凝土導盲磚為一體成形,故規定高度應在4 mm~5 mm之間,在非常平坦的室內環境中最好採用4 mm高度,以協助視覺障礙者安全及獨立移動能力。
(2)導盲磚型式:分為警示型式與引導型式,警示型式可裝設於地面路緣、車站月台、樓梯及電梯等設施的周遭,用於提醒對危險、交叉口或方向改變點的注意;引導型式用於指示行進的方向。2種型式均可用於室內或戶外無足夠指引訊息之環境中,並需裝設在平坦的表面,讓視覺障礙者不會因為不規則路面而影響辨識。
(3)增列防滑性試驗法:不同材料之導盲磚其防滑性因使用環境、功能需求及個人因素等考量而有所不同,提供防滑性試驗法可作為業者依使用環境自主檢測。
標準局提醒,雖然導盲磚係供視覺障礙者使用,但導盲磚的設計及安裝應將行動不便人士之需求納入考量。
相關標準已置放於該局「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網址如下),歡迎各界上網查詢閱覽。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王副局長聰麟
辦公室電話:02-2341711 行動電話:096313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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