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用水大戶節水,經濟部原本預告今年 7 月 1 日正式開徵耗水費,針對每月用水逾 9,000 度的用水大戶,枯水期每度徵收 3 元,但為避免水電雙漲增加產業成本,進而衝擊民生物價,並未如期開徵耗水費,經濟部水利署今日表示,後續將視水情情況及物價影響,適時開徵。
水利署表示,由於 2020 至 2021 年台灣遭逢百年大旱,經濟部為促進大用水戶節水,已依水利法第 84 之 1 條研擬耗水費徵收辦法,並在 2021 年 12 月 30 日預告徵收辦法草案,原規劃今年 7 月 1 日施行,後續將依水情及物價影響,適時開徵耗水費。
水利署指出,由於俄烏戰爭造成能源價格大漲,台灣電價又在 7 月調漲 15%,民生物價跟隨波動調漲,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逾 3%,因電費漲價受影響對象與耗水費徵收用戶相同,為避免水電雙漲增加產業成本,擴大對民生物價影響,耗水費未如期在 7 月 1 日開徵。
水利署強調,耗水費徵收作業各項配套措施,如各行業回收率基準區間、回收率查驗作業、抵減徵認定要點,均已依產業說明會各界意見研擬備妥,徵收辦法發布後可同時提供業者參考,水利署已建立產業節水輔導及廠商電話諮詢服務,提供用水戶水資源管理改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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