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財政部在110年推出手機報稅結合行動電話認證服務,突破以往網路申報需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實體認證的限制,全國約有84萬戶響應。去(111)年強化手機報稅2.0功能,大獲好評,全國高達125萬戶使用手機報稅,今(112)年手機報稅3.0功能再升級,讓民眾e指輕鬆申報綜合所得稅。
該局說明,手機報稅免出門、免下載應用程式(APP)、免讀卡機,只要透過網路連線到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點選手機版,驗證身分完成後,自動帶入申報戶成員的所得及扣除額,納稅義務人若需增、刪扶養親屬免稅額或修改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皆能使用手機編輯修改。為讓更多族群適用手機報稅,今年手機報稅3.0再新增現金繳稅、申請延(分)期繳稅及試辦附件上傳等3項升級功能,說明如下:
一、現金繳稅
(一)應納稅額3萬元以下,可選擇至4大超商或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臨櫃繳納:
1.於申報完成頁面選擇「超商繳款,取得繳納單編號」,民眾憑該繳納單編號,至4大超商【統一(7-11)、全家、萊爾富、來來(OK)】多媒體資訊機(KIOSK)列印繳納單,直接在超商繳納。
2.於申報完成頁面選擇「列印繳款書及收執聯」,申報系統產出繳款書電子檔,下載後列印紙本繳款書,至4大超商或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臨櫃繳納。
(二)應納稅額超過3萬元,只能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臨櫃繳納:
於申報完成頁面選擇「列印繳款書及收執聯」,申報系統產出繳款書電子檔,下載後列印紙本繳款書,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臨櫃繳納。
二、申請延(分)期繳稅
選擇現金繳稅並完成申報後,於申報完成頁面選擇「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不加息)」或「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申請分期(加息)」,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
三、試辦附件上傳
今年試辦網路(含手機)申報完成報稅且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可以拍照或掃描正本文件後,依規定的檔案格式進行附件上傳,並可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申報查詢,選擇綜合所得稅申報結果查詢確認檔案上傳結果。相關注意事項整理如下:(附表)
該局呼籲,手機報稅不需使用讀卡機即可完成申報,且可免去報稅現場之奔波等待及接觸人群之風險,快速便捷又不受時間及空間限制,請多加利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800-000-321洽諮詢聯繫窗口,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遺贈稅組 楊組長 06-2298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