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民眾如發現公司申報的薪資所得扣繳憑單金額與實際所得金額不符時,請先主動向開立扣繳憑單之扣繳單位查證,如為扣繳單位申報錯誤,則請該單位向國稅局辦理更正;如該單位已遷移不明致無法查證或確認有被虛報薪資情事,可檢附該扣(免)繳憑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提出檢舉,如經國稅局查核屬實,被虛報之薪資所得將可註銷。
該所進一步說明,為避免被虛報薪資所得,民眾切勿隨意將身分證正本或影本、印章等交付他人;領取薪資時應詳細核對清單上的金額與實際領取金額是否相符,並保留領款憑證作為核對的依據,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納稅義務人對於上述說明如有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民權稽徵所 營所遺贈稅股 楊謹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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