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依銷售合約由聯屬公司在境外供應油品非屬課稅範圍

最新法令 2021-06-18
○○公司依銷售合約由其聯屬公司在我國境外提供加油服務而直接供應之油品,因起運地非在中華民國境內,核非營業稅法第1條及第4條第1項所稱「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不屬營業稅課稅範圍,得免開立統一發票,免徵營業稅。(財政部81/07/23台財稅第811672483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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