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促使營業人誠實申報納稅,該所將自112年4月1日起針對下列異常情形選案查核:(1)開立不實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2)虛報進項稅額逃漏營業稅、或無進貨事實及偽造憑證之進項稅額申報退抵稅款。(3)銷售貨物或勞務(非透過網路平台)未辦稅籍登記。(4)購買國外勞務未依規定報繳營業稅。(5)開立二聯式(含收銀機)統一發票之營業人未據實申報銷售額。(6)將不得適用零稅率銷售額申報適用零稅率。(7)黃金路段營業人、具高人氣聲量營業人(含排隊名店、媒體報導關注店家)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及查定銷售額過低或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8)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之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或虛開不實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
該所指出,由於加值型營業稅的制度係採進銷扣抵,就營業人的加值額課稅,營業人因業務需要取得之進項憑證可扣抵銷項稅額,致使一些不肖人士虛設公司或行號,無交易事實開立不實統一發票販售,幫助其他營業人逃漏稅捐,破壞稅制。該所將加強查核進銷項比率異常、加值率偏低等營業人,有無依法取得進項憑證或漏開統一發票及有無以虛設之公司行號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冒退稅款等情形。
該所再次呼籲,營業人自行檢視如有上述違漏情事,在未經檢舉、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如尚有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大屯稽徵所銷售稅股 陳瑩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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