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各項申請至112年3月15日截止。

稅務會審 2023-03-08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各項申請期限,至112年3月15日截止,有適用下列申請項目的民眾,請儘速提出申請:
(一)首次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者,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二)已申請稅額試算服務,自申報111年度起不再適用。
(三)曾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欲重新恢復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四)變更稅額試算書表寄送之通訊地址。

該局進一步說明,前揭申請項目可就近向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臨櫃書面申請(但曾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欲重新恢復適用者僅得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請)或將申請書郵寄或傳真至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亦可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

該局特別彙整線上登入方式及臨櫃、郵寄或傳真申請方式應備妥文件資件如附表,民眾如有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提供單位:綜所遺贈稅組      
聯絡人:張均股長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270
撰稿人:胡淑雲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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