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2園區事業外銷貨物經保稅工廠加工再出口者可適用零稅率

最新法令 2021-06-18
科學工業園區之園區事業外銷貨物,經國外客戶指定將該貨物交付與國內保稅工廠加工後,再由加工廠商辦理報關出口者,園區事業可於該項外銷貨物交付加工後,檢據相關證明文件(如海關核發之P2報單等)(編者註:現為B2報單)申報適用營業稅零稅率並得免開立統一發票。(財政部87/07/15台財稅第871954372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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