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國內口罩品質,經濟部已針對中國大陸進口非醫用口罩,主動啟動流向查核,查獲仿冒偽標涉犯刑法案件,並已移送地檢署查辦。
加利口罩仿冒事件發生後,經濟部王部長指示針對自中國大陸進口大量非醫用口罩業者進行流向查核。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表示,於查核時發現,豪品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今年8月自中國大陸進口718萬片非醫療用口罩,且該局於國內實體店面及網站上購得以該公司名義銷售之立體醫療用口罩(包括成人用及兒童用)。經赴該公司調查及比對發現,市面上購得之立體醫療用口罩,與其自中國大陸進口非醫療用立體口罩外觀雷同,又經現場查核未有產製立體醫用口罩設備,初步認定疑似涉犯刑法第255條對商品為虛偽標記與販賣陳列輸入該商品罪、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已於109年9月9日移送彰化地檢署查辦。
查目前徵用豪品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實名制用之口罩,均封存於倉庫未進行配送,經初步比對,與其自中國大陸進口之非醫療用口罩不同,未有混充現象。
標準檢驗局說明,除針對中國大陸進口非醫用口罩進行流向查核外,亦已啟動市售口罩專案檢查計畫,積極查核是否有進口口罩商品「仿冒」台灣製,以及宣稱醫用口罩但未標或偽標衛生福利部許可證字號涉「混充」情形。
標準檢驗局呼籲,口罩業者應產製或進口符合規定之商品,以免觸法。該局亦將極積查核,如發現有涉嫌違反規定時,將立即移請主管機關處置。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陳副局長玲慧
辦公室電話:02-23411709
電子郵件: lh.chen@bsmi.gov.tw
承辦單位:第二組賴俊杰組長
辦公室電話:02-23431767 行動電話:0939-956198
電子郵件:JJ.Lai@bsmi.gov.tw
新聞聯絡人:林靖諺
辦公室電話:02-23431759 行動電話:0976-425601
電子郵件:chingyen.lin@bsmi.gov.tw
加利口罩仿冒事件發生後,經濟部王部長指示針對自中國大陸進口大量非醫用口罩業者進行流向查核。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表示,於查核時發現,豪品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今年8月自中國大陸進口718萬片非醫療用口罩,且該局於國內實體店面及網站上購得以該公司名義銷售之立體醫療用口罩(包括成人用及兒童用)。經赴該公司調查及比對發現,市面上購得之立體醫療用口罩,與其自中國大陸進口非醫療用立體口罩外觀雷同,又經現場查核未有產製立體醫用口罩設備,初步認定疑似涉犯刑法第255條對商品為虛偽標記與販賣陳列輸入該商品罪、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已於109年9月9日移送彰化地檢署查辦。
查目前徵用豪品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實名制用之口罩,均封存於倉庫未進行配送,經初步比對,與其自中國大陸進口之非醫療用口罩不同,未有混充現象。
標準檢驗局說明,除針對中國大陸進口非醫用口罩進行流向查核外,亦已啟動市售口罩專案檢查計畫,積極查核是否有進口口罩商品「仿冒」台灣製,以及宣稱醫用口罩但未標或偽標衛生福利部許可證字號涉「混充」情形。
標準檢驗局呼籲,口罩業者應產製或進口符合規定之商品,以免觸法。該局亦將極積查核,如發現有涉嫌違反規定時,將立即移請主管機關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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