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欲變更「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之郵寄地址,請於112年2月15日至112年3月15日提出申請

稅務會審 2023-02-10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表示,如欲申請變更今(112)年5月份申報之「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之稅額試算通知書郵寄地址,可於今年2月15日起至3月15日止向各地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提出書面申請;或可以利用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s://www.etax.nat.gov.tw)辦理。
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如附表:

民眾如有個人綜合所得稅相關問題,可以上網詢問國稅智能客服「國稅小幫手」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由專人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股 林股長
聯絡電話:08-7899871  轉 200 


關注我們

NOTICE US

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