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 15 日對新光人壽重罰 2,760 萬元,原因是在金融檢查時,發現該公司資產配置及清償能力評估控管作業、投資決策及風險控管都有缺失。
不僅如此,此事嚴重到令董事長吳東進遭停職 2 年 9 個月,其本人表示相當驚愕,認為罪不至此,根本也沒有干預投資決策部門,一時間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新光人壽則在晚間進行聲明,原投資長工作將由資深協理廖英風代理,目前公司業務營運一切正常,全體保戶及投資人權益都不會受影響。
不過董事長之位還尚未決定是否要延請新董事長,或是找人暫代,要再召開臨時董事會後才會決定,目前正積極尋找補救措施。金管會表示,新光人壽有 5 大缺失,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未經董事會核定成立,且規避董事會變成公司最高決策單位,自行執行投資決策,影響公司整體清償能力評估控管機制。
且成員有半數由董事長吳東進指定,人員遴選制度設計欠當,且未訂定相關議事規則,會議紀錄也未記載委員發言等,資負會決議凌駕董事會決策,嚴重違背公司治理。其次,沒有參考或討論投資審查委員會意見,一昧大幅提高單一美股 ETF 投資額度,導致持股集中度風險升高,並導致虧損。且相關評估內容有欠審慎,投資交易紀律、內控程序嚴重廢弛。
第三,金管會查到投資部門有 2 名人員被查到利用親友的人頭帳戶,配合公司交易進行股票當沖獲利,交易室的交易系統權限管控、門禁管理及行動通訊控管有欠嚴謹。還有新光人壽居然有賣出獲得資本利得後,再以高於原賣出價買回的情況,每日交易限額的例外也過於寬鬆,這部分也都處以糾正。
稱疫情影響
新光金則對此檢討,這次事件主要是投資部門沒料到疫情影響,一念之差來不及出手,風控部門也沒有強烈建議降低風險部位所導致,這些缺失都會再改善,但董事長吳東進的確沒有涉案。也有業內消息認為,這可能與新光金內部爭鬥有關,且大公主吳欣盈在去年參選後,也引起不少爭議,所以這次吳東進可能要被迫提早退休。
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施瓊華強調,吳東進除未善盡督導責任,加上擔任董事長期間,新壽發生有價證券投資缺失,但董事會對於執行停損及未實現跌價損失情形均未有適當監督及檢討,導致公司損失擴大。新光人壽必須在 3 個月內調整整體投資組織架構流程,明確區隔董事會及經營管理階層的權責劃分,並回報給金管會。
(首圖來源:Solomon203 / CC BY-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