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場派台商鄭文逸涉嫌引進中資後炒股一案,在 24 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證交法,判決有期徒刑 13 年 6 個月,全案還可上訴。
據檢方調查,鄭文逸與中國商人任國龍於 2016 年共同謀劃炒作大同股價獲利,令中資佯裝港資透過境外轉帳及地下管道陸續匯進資金,並利用 56 個證券帳戶,來陸續買進大同公司股票,並拉抬股價。且雖然對外佯稱要爭取經營權,但在股東會停止過戶日前,大舉賣出股票來牟取暴利,實現獲利超過新台幣 11 億元。
台北地檢署於 2018 年起訴鄭文逸等人,且值得注意的是,此案涉及可能還不只如此,任國龍所提供的資金可能上達百億,可能也並非全是用於炒作大同股票,所以另起一案來偵辦,但目前仍傳喚不到。據消息指出,檢方第一次寄發傳票給任國龍時,他還有委請律師遞狀,表示會擇日出庭說明,但最終未出席,而第二次傳票後就再也沒消息,所以如今已發布通緝。
目前包括欣同公司及新大同公司等負責人已作證坦承此事,而大同公司派則趁此主張,當初在股東會對違法投資的股東處置是正當、合法且必要的。此案的確可能會再度扭轉輿論對市場派的觀感,大同更宣稱任國龍的資金來源是由中國國務院管轄的光大集團,明顯以炒股為名,行使竊取國安機密等特殊目的為實。
近日還有向金管會檢舉的告發函指出,欲奪大同經營權的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和任國龍在中國有不少合作及資金關係,且未披露在財報當中,還可能隱匿了鉅額負債。這在近期康友製藥事件之後,再度挑動了輿論的神經,大同也呼籲金管會及檢調應盡速介入調查相關情事。值得注意的是,王光祥還是現任總統蔡英文的遠親,此事可能會再度受到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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