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源頭管制政策防堵新增未登工廠 若非屬工廠應平行通報相關單位查處

工商法遵 2020-10-27
  針對今(26)日報載本部未追查處置外界檢舉之農地工廠,經濟部說明,自《工廠輔導管理法》109年3月20日條文修正施行以來,經濟部致力落實防止新增違章工廠,依法執行停止供水供電。經濟部表示,為徹底杜絕農地新增未登記工廠,已於今(2020)年9月15日起實施源頭管制政策,民眾若要在農業用地申請接水、接電,必須出具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文件,沒有核可文件者,台水及台電公司需拒絕受理,嚴格落實源頭管制。
  經濟部杜絕新增未登記工廠的決心從未動搖,每個月亦積極督促各地方政府優先查處案件狀況,同時,也主動追蹤個案情形,例如今(109)年10月,分別前往臺中、彰化、苗栗等縣市,針對已通報勒令停工工廠進行隨機現勘抽查,以督導地方政府如實辦理各轄區違規案件。目前縣市政府優先查處名單438家,已執行勘查371家,查處後屬新增未登記工廠63家(勒令停工23家、配合停工11家、復查已停工10家、未停工裁處停電停水3家、停電停水8家、歇業5家、拆除3家)。舉例來說,新北市八里區某食品工廠,先依法處以勒令停工,再勘查時發現業者仍有加工、製造之事實,而後地方政府已於今(2020)年9月9日停止供水供電。
  經濟部說明,已實施源頭管制接水接電政策,民眾若要在農業用地申請接水、接電,必須出具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文件,沒有核可文件者,台水及台電公司需拒絕受理。另原申請用電戶,如經查有違規轉供情形,將通知限期改善並請台電公司配合裝設AMI智慧電表,藉由遠端監控,比對用戶違規轉供前後之用電資訊,即可在第一時間得知業者是否有自行復工等違規情事發生。如屆期仍未改善,將連同原申請用電戶進行停止供電處分。故經濟部再次呼籲,請農地民眾切勿心存僥倖,經濟部將持續積極督導地方政府依「未登記工廠停止供電供水作業程序」嚴格執行。
  經濟部澄清,有關民眾檢舉農地工廠案件,有部分並非農地工廠,而是違章建築,實際情形需經地方政府實地勘查確認後依法處分。屬工廠管理輔導法(以下簡稱工輔法)規範的未登工廠會依「未登記工廠停止供電供水作業程序」嚴格辦理;若非屬工廠的違章建築,則平行通報地方政府依區域計畫法、建築法、農業土地使用等單位依其法規執行。經濟部每月公布的未登工廠統計,是違反工輔法的案例,民眾檢舉的案件如果是違反區域計畫法等其他法規的違章建築,地方政府另有其他相關統計,並據以持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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