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關稅制度,在歐盟,美國、日本及澳洲等國家已實施或正在研擬類似措施,因此從現在開始妥善處理歐盟碳關稅事宜,不僅能強化產品的競爭力,也可以在各國徵收碳稅、碳關稅制度下發揮優勢。廖月波建議在企業因應策略方面,首先應持續關注各國律法變動外,辨別產品是否在各國訂定的範圍清單內,以致產生重大稅務影響。她指出,在各國陸續推出徵收碳費、碳稅法令,企業不能只關注母國集團公司的碳議題,也要了解其他據點「碳」相關發展。
其次,企業也應立即進行跨部門間的整合,廖月波表示,由於CBAM及各國碳費、碳稅非單一部門可以處理,包含供應鏈、採購、關務等都會受到影響,企業需成立工作小組進行跨部門整合。最後應建立評估各國政策對稅務治理的風險機制,將營運面與稅務治理相結合,廖月波舉例,CBAM對企業造成的供應鏈影響,企業應檢視交易實質,決定負擔碳成本的集團成員,並將營運面與稅務治理相結合。
陳彩凰總結因應經濟、政治及稅務環境的變動,跨國集團的營運模式及供應鏈勢必及時配合予以調整,而各項規劃必須審慎,以免衍生更多的稅務風險。
此外,綠色稅制已成趨勢,為兼顧國內環境、經濟及社會永續發展,企業需及早妥擬全球永續稅務管理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