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核釋「所得稅法」第14條、第24條、第89條規定,有關個人、醫療(事)機構、營利事業或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自政府領取補助之相關課稅規定

稅務會審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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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民國109年11月25日台財稅字第10904629980號

核釋「所得稅法」第14條、第24條、第89條規定,有關個人、醫療(事)機構、營利事業或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自政府領取補助之相關課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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