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稱刪除投票權有法可據,金管會發話要查

新聞媒體 2020-07-02


大同 6 月 30 日召開股東會,公司派臨時刪除過半投票權,甚至電子投票也遭封存,外資、法人投票通通不計入,引發市場派強烈不滿,並要求主管機關嚴正執法。

金管會已發出聲明要求,大同務必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說明此事,並請集保中心介入調查,若大同確定違反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未來將不得再自辦股務事務。而大同在晚間說明會中表示,這都是合法行為。

公司代表律師賴中強指出,這是依企業併購法、證券交易法、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公司法及其他相關之法令規定,依法不得行使股東權或不具投票權的股權,不納入投票計算。其有證據顯示,包括王光祥、鄭文逸等 27 位股東,都是基於購併目的持有大同,但未依法申報,其他投資公司更是完全沒有申報,總計無表決權股數為 53.32%。

大同還強調,其業務納括政府許多重要資安工程,如國防部電訊發展室、戶役證系統、移民署出入境生物辨識系統等,所以一旦中資涉入,法律行為應無效。不過值得一提的是,投保中心在股東會前夕即表示,各外資專戶有無中資疑慮,應由政府機關認定,目前相關單位正調查確認中,對於股東行使權益,包括參與股東會、行使表決權等,均不應受到阻礙。

投保中心還派 6 人代表到會場,相當關心此事,結果不出所料,公司派使用了剔除股東的手段,現場一度爆發衝突。且大同晚間重訊被認為說明不夠充分,證交所晚間也發布新聞稿指出,大同未能具體說明逕行認定部分股東所持股份無表決權、未發給部分股東表決權票及選舉票之法律依據及相關事證,對股東權益影響甚鉅,將自 7 月 2 日起,打入全額交割股。

市場派大股東王光祥當日也逕自召開記者會表示,這次大同股東會,是公司治理史上最黑暗的一刻,痛批大同公司派簡直無法無天,呼籲經濟部不應同意董事變更登記,並揚言提告。在電子投票中取得高票但仍因此落選的獨董候選人黃國昌也直呼,這已是徹底的叢林法則,《公司法》與《證券交易法》根本淪為具文。如此野蠻的公司治理,真的是丟光台灣資本市場的臉。

無論如何,就算目前股東會決議被宣告無效,但訴訟需要時間,除非公權力直接進行干預,否則現在的董事會仍然會持續掌握大同公司經營權,輿論認為這可能就是公司派的主要策略。值得一提的是,不論剔除股權一事,會議程序本身也相當草率瑕疵,且主席林郭文艷也不回應現場股東質疑,整起事件還有待推敲,後續發展值得關注。

(首圖來源: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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