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26)日通過文化部擬具「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文獎條例),將祭出兩項租稅優惠措施,針對文物或藝術品「交易所得採分離課稅」、「進口免預繳稅款保證金」,以期提升國內交易量及促成海外交易回流、帶動周邊產業發展。
文化部說明,本次修法重點,新增「權益保障」專章,配合《文化基本法》第二十條規定,增訂促進文化藝術工作者加入勞工相關保險之輔導措施。
文化部說明,廠商辦理政府機關等之藝文採購,應為其未能投保職業災害保險之直接勞務提供者,投保商業保險代之;提供契約指導原則及緊急危難協助的依據等,增進對藝文工作者權益保障。
文化部指出,為活絡台灣藝文產業市場,增訂有關藝術品交易租稅改善機制,首先,文物或藝術品透過展覽、拍賣活動交易之財產交易所得採分離課稅方式,稅率按成交價額的6%為所得額,依20%稅率扣取稅款。
文化部說明,其次,來台參展或拍賣之文物、藝術品進口,可提供書面保證時免預繳稅款保證金,期盼積極打造藝術品交易的友善環境,期待以上兩項租稅改善措施,能更加活絡台灣藝文產業市場,進一步成為亞洲及國際藝術品交易的重要據點。
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為因應數位科技、跨域藝術等多元文化發展,以及文化藝術各界人才與實際工作者所遭遇的實際困難等的解決,這次修正,從名稱就改為「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代表政府對藝文事務不再侷限於奬勵及補肋,更兼具促進發展之目的。
蘇揆表示,本次修法,提供參展或拍賣的文物或藝術品交易的兩項租稅優惠,包括「交易所得採分離課稅」、「進口免預繳稅款保證金」等。
蘇揆表示,這都是為提升國內交易量及促成海外交易回流,以因應新的情勢,帶動周邊產業發展,提高台灣在國際藝術交易市場能見度及為國家爭取最大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