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利多!今年基本生活費估調高至18.2萬元

新聞媒體 2020-08-15

減稅利多來了!主計總處今(14)日公布最近一年(2019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0.3萬元,財政部表示,將按中位數的60%訂定2020年每人每年基本生活費,今年每人基本生活費可望調高至18.2萬元,明年報稅適用,較去年17.5萬元大增7,000元。

換句話說,若以四口之家試算,明年報稅可多扣2.8萬元,以稅率5%計算,可省稅1,400元。

財政部表示,依據納保法規定,基本生活費不課稅,若申報戶基本生活費用總額,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則兩者差額,還可進一步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額減除。

依規定,納入與基本生活費總額比較基準的包括: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儲蓄投資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主計總處今日公布最近一年(2019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0.3萬元,依據規定,可計算出2020年基本生活費為30.3萬元的60%,也就是18.2萬元。

財政部表示,財政部會依據主計總處數據來計算基本生活費,預計今年底會正式公告,受惠戶數及減稅利益必須到今年底才會出爐。

由於基本生活費是算「人頭」,扶養親屬越多的多口之家,可多減的基本生活費就越多,原則上明年報稅時可望享受到的減稅利益就越多。

但如果是單身小資族且無扶養親屬的話,原本可享有的免稅額、扣除額合計,就已超過基本生活費,因此無法再從綜合所得額中多扣,較不是調高基本生活費的主要受惠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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