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政便民再升級,遺產稅申報可免附不動產證明文件

稅務會審 2021-05-06

民眾張先生於臨櫃詢問:我已申請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稅財產參考清單,申報遺產稅,是否需就遺產中之土地、房屋再檢附死亡當期土地登記謄本或所有權狀影本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證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表示,自即日起,納稅義務人若已提示遺產稅財產參考清單(下稱參考清單),並且確認參考清單中所載不動產資料與被繼承人死亡日之登記情形相符,於遺產稅申報應檢附資料檢核表簽章確認者,得免檢附不動產所有權狀等證明文件。
    該分局說明,納稅義務人申報遺產稅時,被繼承人所遺之土地房屋原應檢附死亡當期土地登記謄本或所有權狀影本、死亡當期房屋評定標準價格之證明,因參考清單已載有土地(房屋)地段地號、門牌號碼、土地(房屋)面積、持分比率及價產價額等資料,上開資料來源為地方稅稽徵機關,具有可信度,若納稅義務人能確認參考清單所載不動產資料與被繼承人死亡日之登記情況相符,並於遺產稅申報應檢附資料檢核表上簽章確認者,得免檢附上開證明文件,可節省納稅義務人前往地政機關及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辦時間,達到簡政便民服務。
    該分局另補充說明,自109年7月1日起,各地區國稅局或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提供金融遺產查詢服務,並自今(110)年3月15日起,直轄市地方稅捐稽徵機關及所屬分局(處),納入受理查詢金融遺產資料之窗口,讓民眾有更多查詢的據點,此項便民措施不僅省去逐一向各機構查詢之不便,且第一次申請查詢可免收手續費,便利又省錢,民眾如有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需要,可以多加利用。
納稅義務人若對上述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提供單位:雲林分局營所遺贈稅課 李昱佳
電話:(05)5345573轉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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