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轉型,台鐵觀光票價、資產開發鬆綁有望!立法院交委會23日初審通過《鐵路法》修正案,讓具有觀光性質鐵路票價可與原先台鐵票價脫鉤,其中平溪、集集、內灣支線有望率先票價鬆綁。另台鐵土地開發可採地上權方式更多元,擺脫國有財產法限制。
交長王國材強調,透過法律鬆綁可讓台鐵附業收入增加,從現在占營收17%提升到像日本JR般占60%,讓諸多車站旁邊宿舍、倉庫得到妥善開發利用,也是為了未來公司化有更好的基礎。
《鐵路法》修正草案中,新增鐵路機構經營路線若可串聯沿線觀光地區並具觀光服務性質,可依提供觀光服務內涵收取費用,且計畫至少要包括:觀光服務特性、服務範圍、期程,服務內涵、對當地旅客影響,還有配套措施等。
王國材表示,未來台鐵可直接提供觀光服務,不必再透過雄獅旅行社經營鐵道觀光,屆時提計畫給交通部備查即可,目前規劃三條較具觀光性質支線—平溪、集集、內灣做票價鬆綁,且台鐵需提出觀光內涵,如車上服務、供餐等,才可以調整。
台鐵局指出,觀光票價調整還沒有具體時間表,還需考量部分支線仍有不少通勤需求,要怎麼脫鉤、是否採專屬列車,還要了解規劃,預計會先從郵輪式列車著手,因原先的客群就是觀光客;至於調幅多少,仍要看市場接受度。
另台鐵目前土地開發曠日費時且利用方式有限,《鐵路法》新增規定,讓台鐵使用公有不動產可辦理有償撥用或租用,並需考量其公益性。國營鐵路機構經報交通部核准,可辦理國有不動產開發、處分和收益,若為出售或設定一定年期地上權,應先報經行政院核定,且不受《國有財產法》限制。
至於不動產開發涉及都市計畫變更者,交通部可協調主管機關依《都市計畫法》辦理迅行變更,且應劃設合理土地使用分區類別、訂定合適土地開發強度及容許使用項目。王國材強調,條文中有「適度減輕國營鐵路機構開發義務負擔」十分重要,是促進車站跟地方合作依據,地方政府對回饋要求太高時,交通部可介入協商。
台鐵觀光票價可漲價了 交長點名3支線 台鐵產工批公司化非萬靈丹 要求白紙黑字留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