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傅沁怡
財政部11日表示,長照機構為重點推動的公共建設,為鼓勵民間參與興辦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結合民間布建相關服務資源,由財政部及衛生福利部攜手合作推動長照設施納入促參法重大公共建設範圍,修正草案預計8月發布。
財政部表示,目前匡列的資格包括投資總額不含土地達3.5億元以上;提供住宿式長照服務且設立床位數規模至少100人;機構總樓地板面積達2,700平方公尺以上,且每人配置面積不得少於27平方公尺;提供30%以上床位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
財政部指出,符合以上四大條件的長照重大範圍促參案,未來得享有最長五年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股東投資抵減營所稅、進口機具設備關稅優惠及投資支出抵減營所稅等租稅優惠。
財政部統計,目前長照促參案約有19件,其中四件完成簽約,包含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屏東縣各一案,民間投資金額共約170億元,其他案件也陸續規劃辦理中。
財政部強調,未來可望適用促參重大範圍租稅優惠,將有助於提高民間投資長照公共建設興辦誘因,達成健全長照服務體系,落實社會照顧制度。
財政部統計,前七月民參案件共簽約52件,民投金額新台幣1,143億元;進一步統計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已簽約及議約中案件有49件,民間投資338億元,預估簽約成效在近十年平均水準(328億元)水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