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幹個人稅申報3月啟動

新聞媒體 2021-03-10
台幹在大陸個人稅一覽
台幹在大陸個人稅一覽

大陸台商與台幹要留意報稅時程,中國大陸個人稅申報期間為3月1日至6月30日,個人必須針對2020年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辦理匯算清繳。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China Practice執業會計師劉中惠指出,根據大陸稅局規定,個人2020年在大陸待滿183天即屬於大陸稅務居民,必須申報個人稅、依年收入計稅。

不過,在疫情影響下,台幹與台商2020年待在大陸時間若低於法定天數(183天),則計稅方式將改為按月分次徵收,免做年度匯算。

根據中國大陸《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稅每月基本減除費用為人民幣5千元,每年即為6萬元,而大陸個人稅負計算方式為個人四大所得(工資、勞務、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減除費用後,適用3%~45%累進稅率。

舉例來說,台幹A先生每月薪水為人民幣1.5萬元,扣除掉五險一金後剩1.2萬元,全年收入為14.4萬元,減除6萬元費用後,全年應納所得剩8.4萬元,若無其他所得,可適用10%個人稅率。

劉中惠也表示,台幹與台商今年申報方式大致上跟去年差不多,台幹在2020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仍可適用優惠計稅方式,不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以該獎金收入除以12的數額,按稅率級距表單獨計算納稅。

但資誠(PwC)會計師事務所兩岸稅務主持會計師段士良提醒,中國大陸自2022年起將取消外籍補貼免稅與獎金單獨計稅等兩大優惠,未來外籍人士補貼費用與獎金將列入所得額計稅,台幹、台商稅負將提高。

段士良建議,台商公司可規劃因應,像是以員工認股減緩獎金制度變化的衝擊,例如台幹自2022年起拿到高額獎金要計入總所得課稅,但公司把獎金制度改為員工認購股票方式,把獎金轉為公司股份,即可幫台幹撙節個人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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