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的財產被稅務機關禁止處分,通常代表有欠繳稅款,依規定稅務機關可以就納稅人欠稅金額的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因此,納稅人如果要出售不動產,就必須先繳清全部欠稅款後,通知稅務機關向地政單位塗銷禁止移轉登記,才可以辦理不動產過戶相關手續。
稅務局表示,民眾小陳近期欲將名下不動產出售,卻發現房子與土地被稅務單位禁止移轉,眼看著約好的交屋日期會被延遲,小陳向稅務局詢問,為何不讓他的土地房屋移轉買賣。
稅務局表示,為保全租稅債權,稅務局對欠稅逾期未繳,皆會依據稅法規定,將欠稅人所有相當於欠稅金額的不動產通知地政機關為不得轉移,或設定他項權利的禁止處分登記,並告知欠稅人。
另外,民眾所有的土地、房屋,如果因欠稅被禁止處分時,將無法買賣、設定,甚至無法順利向銀行貸款,因為大部分銀行是不接受被禁止處分的土地、房屋作為抵押擔保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