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金管會統計,從4月10日到6月2日止,證券相關單位通報投資詐騙廣告件數已來到2,856件,其中已有2,370件已下架,整體下架率達83%。其中,臉書Meta通報數2,656件、下架數2,326件、下架率達88%;而Google的通報數為200件、下架數44件、下架率22%。高晶萍補充說明,所謂「下架」是金管會會檢視被通報的廣告連結有沒有下架。
高晶萍指出,今年所修正的「投信投顧法第70條之一」,只要是網路平台符合定義的平台業者都適用,但考量Google、Meta是最大平台業者,可以處理多數違規廣告,今年6月會再邀請兩大平台業者,針對「投信投顧法第70條之一」上路後相關執行細節再做檢討,也會製作成「問答集」放在網頁上,提供中小型平台業者參考。
立法院院會在今年5月30日三讀通過打詐五法的最後一哩路-投信投顧法修正草案,未來刊登投資廣告需採「實名制」,且若為詐騙廣告,網路平台業者、廣告出資者都負連帶責任,若不下架,可開罰12至60萬元,並可處以2至5倍加重處罰,連續處罰到下架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