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在去年底預告耗水費相關法案,日前預告期滿,最快今年7月就會正式上路,經濟部近期正在與相關產業進行座談,希望在最短時間內訂出各產業的用水標準,才有利於後續耗水費的課徵,其中首批耗水費繳費單在明年1月開出。
耗水費徵收期間是每年枯水期的11月至隔年4月,且水費是每兩個月計算一次,因此首批耗水費徵收單將以今年11月至12月用水度數計算,最快徵收單明年1月開出。
據悉,近期經濟部正在與產業進行相關座談,產業回應希望早日訂出各產業的平均用水量,或是使用多少比例的再生水所延伸的省水效益,希望政府能即早公布。
水利署說,產業生產使用水的狀況不同,節水狀況也不一致,因此需要針對不同產業訂出個別標準,會基於產環評與企業用水計畫的承諾作為基準來調整,另也會視廠商回收水利用率,最後訂出個標準。
根據耗水費徵收相關辦法,用水大戶每月用水超過9,000度就每度加徵3元,且訂出枯水期徵收耗水費,預計有近1,700家受影響,其中以電子業為最多,不過只要用水戶能提出節水認證後,費率能減免,同時為避免衝擊過大,耗水費實施的前3年會減半徵收。
用水人使用再生水或海淡水,將依比例給予耗水費減徵或抵減,再生水及海淡水合計6,000噸至1.8萬噸,耗水費減徵10%。使用再生水等1.8萬噸至3.6萬噸減徵20%;使用量超過3.6萬噸可減徵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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