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欠稅大戶鬥智,政府招術也不少,北區國稅局表示,已經被凍結財產的欠稅大戶,如果可以找到家人、朋友等第三人,為其提供相當程度的擔保,國稅局也能同意予以解套。
國稅局日前接獲一位欠稅民眾詢問,他名下的不動產遭國稅局禁止處分,但是他又臨時有龐大的資金需求,急需出售,可否另找其他親友名下的財產作為擔保,申請塗銷禁止處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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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表示,國稅局是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通知有關單位禁止其財產處分,一般來說,如果欠稅人希望解除凍結狀態,必須先繳清所欠稅捐,或提供相當欠稅額的擔保後,國稅局才會放行,通知有關機關塗銷禁止處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