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昨(16)日公告「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今年7月1日生效,所有網路零售業的網購包裝材料,將不得使用含聚氯乙烯(PVC)材質;紙類包材90%以上回收紙含量;塑膠包材摻配25%以上再生料。
其中,資本額5,000萬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300點以上的中型業者,也須符合商品重量分級規定;資本額1.5億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500點以上的大型業者,須再符合年度減量目標及成果提報等相關規定。
近年來受疫情影響及消費者習慣改變,我國零售業網路銷售金額逐年攀升,從2017年2,283億元成長至2021年4,303億元,約使用2.2億個網購包裝。
環保署考量網購包裝國際管制趨勢,及網路購物蓬勃成長,網購商品之包裝材使用,應採取減少廢棄物之必要措施,因此訂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