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中央銀行祭出史上最大鬆綁措施。央行今(14)日預告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其中有三大亮點,最大亮點為修正銀行申請為外匯指定銀行的資格條件,刪除「合辦外匯業務量累積達四億美元或筆數達七千件」,同時也簡化審查程序。換言之,銀行(金融機構)若要申請辦理外匯業務,至少可省下四、五年的時間,未來最有機會受惠的為中華郵政。
第二亮點為,央行配合金管會「媲美星港財富管理新方案」措施,放寬指定銀行可以在境內發行外匯金融債券得連結衍生性商品或為結構型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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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外匯局行務委員陳婉寧說明,過去國內銀行不能在境內發行外匯金融結構債券,只能當通路,賣國外發行的金融結構債,不利國內金融業的專業提升,央行開放後,合乎金管會規定的金融機構,可依照客戶需求推出多元化商品,可有效提高國內銀行業者的金融商品研發能力。
陳婉寧指出,金管會將分成兩批審查,預估最快明年上半年,國內銀行就能推出新產品。
第三亮點則是鬆綁新台幣與外幣間換匯交易(SWAP),過去規定,換匯交易為辦理即期外匯或遠期外匯之同時,應即承作相等金額、不同方向及不同到期日的遠期外匯,未來新增開放極短期(T+2)的即期換匯交易,以便企業進行短期資金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