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位勞工退休金報稅算錯,補稅之外,被罰4萬多元。高雄國稅局官員說,公司開給的退休金扣繳憑單是淨額,已先扣掉免稅額度了,結果這位納稅人拿淨額再扣一次免稅額度,等於免稅額度減了兩次,申報退職所得為0。
高雄某勞工2018年7月退休,一次領取企業發給的退休金443萬2,833元,退休服務年資13.5年,應課稅退職所得為100萬1,416元,扣繳憑單開給100萬1,416元。
公司幫勞工已扣除免稅額計算出應稅所得。依據公式,(1)一次領取總額在18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0。18萬元×13.5年=243萬元,這部分退休金免額,所得額為0。
(2)超過18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36萬2,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36.2萬元×13.5年=488萬7,000元。該勞工的退休金未到488萬元,於是用(443萬2,833元-243萬元免稅額度)×1/2=100萬1,416元。這100萬1,416元是應稅所得。所以公司開給該勞工的退職所得扣繳憑單100萬1,416元。
高雄國稅局官員說,勞工以為100餘萬退休金和薪資扣繳憑單一樣,要再扣除一個定額免稅額度,扣了243萬元後,申報退職所得為0。官員指出,退休金是直接入帳的,勞工應該知道自己領了多少錢,400多萬和100萬差距很大,所以視勞工為漏報,予以裁罰。本稅補了30多萬元,罰了4萬多元。
官員表示,退職所得可能一生才申報一次,很多納稅人的確搞不清楚怎麼申報,呼籲公司會計人員在結算時,也一併提醒納稅人,避免報錯、漏報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