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2.0將於7月1日上路,內政部昨(3)日表示,新制有五大變革,包括門牌地號完整揭露、預售屋須申報、賦予機關查核權、禁止紅單轉售、預售屋契約納管等,希望即時揭露不動產成交資訊,杜絕炒作。
首先,內政部指出,現行實價登錄提供查詢的成交資訊,僅揭露區段化的地號或門牌(如中正路1-30號),新制施行後,將改揭露完整詳細的地號及門牌資訊,並溯及揭露已提供查詢的300多萬筆成交資訊,讓交易資訊更為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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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新制也規定銷售預售屋應在建案開始銷售前,將建案資訊及定型化契約報請地方政府備查;此外,預售屋不論是建築業者等自售或委託代銷業者銷售,都應在簽買賣契約日起30日內,申報成交價格等資訊。
第三,為查核申報登錄資訊的正確性,新制也規定地方政府可向交易當事人要求查閱相關文件或提供說明,對於疑有不實申報登錄價格案件,也可由內政部向稅捐等機關或金融機構查閱有關文件。而對於未依限申報、申報價格或面積不實者,則可按戶處3萬至15萬元罰鍰,且經兩次處罰仍未改正者,更可加重按次處30萬至100萬元罰鍰。
第四,針對紅單管理,新制規定銷售預售屋在收受定金時,應以書面契據(如預約單)並同時確立標的物及價金等事項,且不得約定有保留出售、簽約權利,或其他不利於買受人事項,以保障消費者權益;而買受人也不得將預售屋紅單轉售給第三人。若違反規定,將按戶處15萬至100萬元罰鍰。
第五,新制規定銷售預售屋,若契約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可直接按戶處6萬至30萬元罰鍰。